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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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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(一)

林向珩這個人,一直都和別人有一定的距離感。

讀小學時班裏有特別調皮的學生,拿著那種十分逼真的玩具蛇,扔來扔去嚇人,扔到林向珩的作業本上,他只是冷冷看了一眼,然後把它扔進垃圾桶裏。

他從小就那樣,情緒穩定,與人不善。

班級聚會,他從來坐在角落,不和人交流,也不參與他們。

高中時會有女生追他,不乏少數,對談戀愛這件事他沒興趣,他甚至覺得沒有必要,對他來說,這些只是浪費時間。

他大學讀的醫學院。

學醫是一門長久且需要沈澱的道路,林向珩的性格適合。

甚至手術刀劃過皮肉時,他會有一種詭異的快感。

後來,大三寒假那一年,他遇見了一個無法無天的小姑娘。

她追在他屁股後面跑了三個月。

她和別的女生不同的一點是,她非常不要臉,並且很有毅力。

林向珩嫌她煩。

第一個月時,他甚至沒記住她的樣子,她一遍一遍不厭其煩的追著告訴他,我叫趙喜漫,歡喜的喜,爛漫的漫。

第二個月,她開始假裝偶遇,摸清他的路線後,出現在他會出現的地方,舔著臉大言不慚的跟他打招呼:好巧啊。

她心裏知道是不是真的巧。

林向珩依舊不願意搭理她。

她送的早餐被他留下,她不氣餒,邊吃邊向他推薦美食,他去書店買書,她偷偷在樓下給他拍照,她在他離開後去買他看過的書,然後皺著鼻子說這都沒意思。

沒意思她還是看,為了第二天可以和他聊天多找兩個話題。

她沒臉沒皮,每天都問他能不能當她的男朋友。

她笑起來眼睛嘴巴一起笑,喜歡的話一句接一句不停往外冒。

林向珩連一句“不能”都懶得和她說。

她就這樣聒噪的在他耳邊吵了三個月。

直到某一天,他出門時,她突然消失了。

人用二十一天就能養成一個習慣,一百天已經成為一種生理反應,他走路時下意識停下,然後嘴邊浮現那三個字:趙喜漫。

歡喜的喜,爛漫的漫。

他又往回看。

見不到她。

第二天依舊沒有。

他感受到了那種低落到極致的情緒,明明白白感覺心臟那裏少了一塊,它變得空落落的,於是急需被填滿。

第三天,他看到她在和一個男生聊天,同樣笑得十分開心。

林向珩冷冷盯著時,他第一次發現,他情緒起伏的不再冷靜。

那一刻他在想什麽?

他想直接把她拉過來,然後,讓她只盯著他看。

只能看他。

然後還有什麽呢?

她為什麽還要對別人笑?

一口一句喜歡,結果堅持了三個月都不到,就這麽簡簡單單被她放棄。

她喜歡他什麽?

又沒有相處過就說喜歡他,還不是只喜歡他的模樣。

所以,遇到更好看的模樣她就喜歡其他人了是嗎?

趙喜漫。

真不愧是趙喜漫。

他在毫無意識下已經念了無數遍她的名字。

在意識他這樣陰暗想法的第二天,林向珩再一次沒有見到趙喜漫,他主動找到了她回家要經過的路。

他是那麽冷靜清醒的人,他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麽。

於是那天之後,趙喜漫成為了他的女朋友。

她的性格和她的名字一樣,歡喜,爛漫,總是保持隨時的開朗,心大,以及笑起來沒心沒肺。

她像是上天偶然落下,送給他的珍寶。

她開心的湊在他手邊笑,不開心的時候會直接委屈撒嬌,她想要什麽就說,她永遠那麽鮮活,那麽燦爛,給他無盡的生命源泉。

就像某一天的晚上,她看到流星滑落,讓他許一個願望,林向珩靜靜的沒有說話,但其實那一刻他心裏的願望是,他希望趙喜漫無時無刻都在他身邊。

他在那樣的日常相處中漸漸明白了什麽是“愛”。

細水長流,互相陪伴的日子。

他想和趙喜漫走完一生。

直到某一天她突然消失。

在她生日的前一周。

他甚至不知道發生了什麽。

那是林向珩這麽多年以來,過得最艱難的一段日子。

他創業停滯,學習沒辦法繼續下去,他整夜整夜的睡不著覺,一閉上眼睛,眼前就全是趙喜漫。

他再也找不到的趙喜漫。

直到他偶爾在醫院看到她的病歷報告。

那瞬間所有的事情從迷霧裏撥開,真相浮出水面,他那時候想的是,他得讓他的趙喜漫健健康康的。

不管她是不是真的愛他,不管她隱瞞生病離開是為了什麽,總之,她人得好好的。

他必須為她做點什麽。

林向珩開始重新鼓起心勁,他研究趙喜漫的病歷,咨詢她的主治醫生,查閱了相當多的資料和文獻,最後,他決定自己開始研究治療藥物。

這事很難。

但他得做到。

說實話他的公司在雲州發展很難,雲州是個小城市,資源少,能接觸的新進技術也少,他要發展起來,付出的努力就是兩倍三倍甚至更多。

但他不能離開雲州。

雲州是趙喜漫的故鄉,她是一個念家念舊的人,他知道,遲早有一天,她會再回來的。

所以他要在這裏等她。

六年的時間,過得緩慢又艱難。

林向珩一個人記著所有的紀念日,他們在一起的日子,她的生日,還有情人節和七夕,他,偶爾在外面看著她喜歡的東西,他會記著給她買下來。

她留下的日記本,他每天晚上翻一頁。

每翻一頁就好像又陪著她經歷了一遍。

她在日記裏寫生病,他就讀了一次她的病。

她寫夢境,他創業的第一筆收入,就拿來給她買了房子。

好友問他做這些為了什麽,沒有必要。

他無法回答。

他只是,會越來越想她。

趙喜漫這個名字,已經很自然的融入了他的生命裏,她存在,她張揚,她永遠不可能從他這裏磨滅掉痕跡。

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六年。

他住在以前住的地方,始終沒有換過電話號碼,偶爾會去她常去的地方走一走,但大部分時間,還是在研究上。

直到那一天,他在一堆簡歷中看見了她的名字。

無法想象他那一刻的震驚,整個大腦有足足三分鐘的空白,他捏著那張簡歷紙,看著上面她的近照,他拿出他口袋裏那種她高中的照片,放在一起。

是趙喜漫回來了。

真的是她回來了。

他努力的平緩著他的呼吸。

那天面試完,讓公司HR發了錄取短信,然後他在公司附近轉了幾圈,他直接趙喜漫會出現。

她會在公司附近租房子。

果然在那天傍晚,他見到了她。

她提著一大袋東西從超市出來,那天已經很冷,她穿得卻很少,從超市出來,提著東西很費勁。

林向珩遠遠的看著她。

傍晚的風吹在她身上,她瘦了很多,連提東西的手腕都細的沒有半點力氣,她淡著臉,整個人很明顯的散發著一股病氣。

他想過很多次重逢的場景,但真正到了重逢的時候,他反而選擇了克制。

克制住了所有的瘋狂和驚喜,按壓下全部的思念和愛意,他試圖偽裝成一個陌生人,或者,完全不去打擾她。

只要她回來就有辦法,他不能嚇到她。

當看到她暈在椅子上,他心一緊,那一刻被她的反應攥停跳了半秒。

趙喜漫生病之後他沒有再見過他,他不知道她的現狀,不知道她的病情,更加不知道,她現在的身體和情緒,處於一個怎樣的情況。

但她的病他卻很了解。

可能比趙喜漫自己還更了解。

他走上去,冷靜的說,他是學醫的。

其實他的心臟在狂跳。

他聲音在克制下才顯得不那麽發抖。

走近才看到,趙喜漫不僅瘦了。

她眼神的光淡了很多,語氣平平淡淡一潭死水,看向他時也很平靜,就像不認識他一樣。

他幫她提東西到樓下,她對他說“謝謝”。

這是闊別六年的重逢。

他在樓下站了很久,看著電梯一層層往上,最後在十八樓停下,他回到大樓外,他又擡頭往十八樓的方向看。

那天,從不沾酒的林向珩,去找好友喝了兩杯酒。

深夜他坐在江邊吹風。

他手裏捏著那張唯一的,被他摳下來的照片。

六年前趙喜漫的樣子和六年後逐漸重合起來,她還是趙喜漫卻又變得不一樣,他看著手裏她的照片,眼眶已經濕了。

沒心沒肺的趙喜漫,真的一點都不在意他。

她甚至會覺得他肯定在恨她。

他恨她嗎?

他怎麽可能恨她。

趙喜漫就算真的做了多過分的事他都會選擇原諒,更何況她生病了。

她把他當陌生人沒有關系,他們可以重新來過。

她真的不愛他了也可以,總之他始終會愛她。

他心裏怎樣想呢?

都六年了他能怎麽想。

他還不是一直等著,只為了等她。

他只希望她健康。

她好好活著,她得活著。

這比什麽都重要。

所以他得想辦法給她治病啊,他拼了命也要給她博這一條生路。

趙喜漫回來了。

她回來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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